4月底前,各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。
5月10日前,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,可按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。5月25日前,高校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,及時告知考生初審結果,并在本校網站公示,同時將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。高考結束后,各高校組織考核、確定入選名單并公示。7月,省教育考試院投檔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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